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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7-3311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10-25 主题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配套
市财政局 下达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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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市财政局以广财社[2017]105号文下达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71.54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表。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常住人口数(万人)

补助标准(元)

分配额

利州区

55.4159

2.95

163.48

朝天区

19.25

2.995

57.65

昭化区

18.0341

2.795

50.41

92.7

271.54

备注:2015年经市政府同意,将昭化区摆宴村、坪雾村划归经开区管理,但相关卫生工作由利州区承担,根据“据实据效”的专项资金分配原则,请将该两个村共计3159人的配套资金划归利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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