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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161/2017-1780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17-11-09 主题词 《广元市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广元市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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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747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广元市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747号)后,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牵头起草了我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市政府29次常务会议审议后正式印发。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基本框架比照省上的框架结构,内容上除总体要求和结尾的工作要求外,主要包括2方面13条,全文力求突出广元实际、突出重点,在语言表述上,简洁明了,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总体要求方面,文件强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三,三个一”兴广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经济增长与居民增收互促共进,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具体措施方面,主要提出两大具体措施,具体如下:

1.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一是技能人才激励计划,包括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及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二是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包括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能力、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渠道。三是科研人员激励计划,包括完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改进科研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健全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四是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包括清除创业壁垒、加大扶持力度、探索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五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包括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方式与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六是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包括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差别化激励机制、明确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七是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包括推进产业扶贫济困、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完善相关专项救助制度。

2.实施六大支撑行动。一是就业促进行动,包括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与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能力。二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包括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与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托底保障行动,包括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升精准兜底保障能力、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四是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包括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五是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包括规范现金管理、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征管政策。六是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包括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完善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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