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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4032/2017-8712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1-17 主题词 剑阁、脱贫、攻坚
剑阁七条特别规定冲刺冬季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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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当年退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验收考核过关,剑阁县出台《超常推进帮扶工作冲刺阶段的特别规定》,明细驻村帮扶工作时间“超长负荷”、部门帮扶项目进度“超速推进”、驻村帮扶走访座谈“超量扩展”、驻村帮扶资料归档“超质规范”、驻村帮扶三同行动“超限延伸”、驻村帮扶责任追究“超重考核”、驻村帮扶后勤工作“超常保障”这七条冲刺冬季脱贫攻坚特别规定,强势展开脱贫验收大决战。(1)规定严格限定帮扶工作时间,要求挂联帮扶部门在考核验收前一个月内集中利用三分之二的时间,每周保持三分之二的部门帮扶力量全员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在考核验收前原则上一般不允许请假外出。(2)规定对项目进度倒排“工期表”,今年计划退出的50个贫困村相关建设项目,必须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12月上旬前,当年退出贫困户“五改三建”项目、当年脱贫村村组道路、入户路等必须完工,12月中旬前,易地扶贫搬迁户完成入住率达到90%。(3)规定明确县级领导、驻村工作队员原则上每次到村入户走访不得少于3户,必须包括贫困户及非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每次走访必须认真填写《帮扶手册》;对当年退出贫困户验收不过关、退出不认可、帮扶工作不满意的,帮扶责任人负连带责任,第二年下放到村开展帮扶工作1年,年满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后,再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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