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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4031/2017-9081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利州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1-27 主题词 河长制
利州区“325”模式高效落实“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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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落实“3”级责任到人。健全河长制工作组体系,辖区内每条河流均由区级领导、各乡镇(街道)“一把手”担任河段长,并将河段长延伸到村一级。全区共设立区级河段长26名,乡级河段长162名,村级河段长601名。⑵完善“2”种服务信息。全面掌握河流信息,完成辖区内流域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嘉陵江等13条河流的河流流量、流域长度、流域面积等测定调查,完成编制13条河流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工作清单;全面公开河长信息,在电视台开辟“河长”专栏,对各级“河段长”名录进行公示,并以管护经验、典型案例倡导河流保护工作,同时在重点河段设立“河长”公示牌,明确河段管护范围和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⑶开展“5”项行动显效。落实区、乡、村三级河段巡河职责,积极开展河段长巡河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漂浮物打捞、排污口治理等工作,净化辖区水域环境。目前各级河段长巡河696次,共发现问题53处,整改完成35处,正在整改3处,制定大型整改方案1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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