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7-3378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07 | 主题词 |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奖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177号),下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奖励资金(昭化区400万元、利州区300万元)。
要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相关规定,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好奖励资金,着力弥补脱贫攻坚“短板”。要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公开公示,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四川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奖励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