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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84709009/2017-0845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17-12-07 主题词 监督 国有资产 流失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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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4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1、中央、省委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到“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510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20171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4号),要求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通过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强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确保中央、省委关于国资国企监管的重大改革部署落地生根,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广委办函〔201760号)等一系列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要求国资国企工作要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我市国资国企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国有经济得到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市场活力逐步增强、效率明显提高,但一些国有企业暴露出管理不规范、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多头监督、重复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均不同程度的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损失。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4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广委发〔2014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广委办函〔201760号)等文件。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立足国资国企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改革步伐,理顺管理关系,解决遗留问题,完善法人治理,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推进建设“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全市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确定了4项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坚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坚持放管结合,提高效率;坚持完善制度,严肃问责。

四、框架结构

该《实施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除总体要求外,明确了5个方面加强监督,主要内容为:

第一方面,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共5项。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强调建立涵盖各治理主体及审计、纪检监察、巡察、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工作体系,确保监督工作全覆盖。(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增加了“尽快按要求调整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结构,增加外派董事在董事会的比例,逐步试行“外大于内”的董事会人员结构。加快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和外部董事监管制度,全面建立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制度”的内容(三)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参照外派监事会制度,集团公司对子企业实行派出监事会制度,探索实行“一对多”的团队工作模式,集团派出监事与子企业监事共同组成子企业监事会。(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健全以职代会为载体,把推进厂务公开有机融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之中。(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通过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着重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的责任。

第二方面,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共5项内容。(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结合我市《关于向市属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82号)的规定,在这部分增加了“国资监管机构要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不得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和“建立完善向所出资企业委派务总监、向从事高风险行业的独资或控股子公司委派风险总监制度,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和重大风险管控事项的监督”等内容。(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根据我市《关于印发广元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外派监事会制度工作方案》(广府办函[2016]126号)的规定,逐步落实对所有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外派监事会监督的全覆盖,避免国资国企的监管漏洞和盲区。(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审计制度,建立企业重大项目审计评价制度,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和巡察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执行党纪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整改。(建立高效顺畅的内外监督协同机制。整合市属国有企业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共享监督成果。

第三方面,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共2项内容。基本与省上精神保持一致。推动国资国企重大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监管重大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公众的监督渠道,加强对国企经营者权力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方面,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共2项内容。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对企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企业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严格监督工作责任追究。落实企业外部监督主体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监督责任。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外派监事会、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工作中的问责机制。

第五方面,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共2项内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形成科学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充实监督力量,健全与监督工作成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督队伍履职保障。加强监督人员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履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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