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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0031/2017-7224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川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2-13 主题词 青川县“123”严管财政涉农资金
青川县“123”严管财政涉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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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一个主题报账。出台了《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青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报账主体,实施单位为报账人。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由各扶贫主管部门在县级部门报账的基础上,到县财政局分阶段集中办理二次报账,减少拨款的审批环节和报账时间。⑵严请三方审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3家会计事务所,建立“青川县第三方监督检查机构名录库”。目前,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正在对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乡镇脱贫攻坚年终考核排位的重要依据。⑶二支队伍检查。由县监察局、发改局等10个单位组成财政涉农资金联合监督小组,从财政、扶贫移民、以工代赈等单位协调20余人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2016年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计划12月中下旬对交通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清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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