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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17-2383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7-12-20 主题词 《广元市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解读
关于《广元市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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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方案》《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方案》《饲料清洁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一、《方案》制定的依据

本《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农业部等6部委《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农质发〔20175号)和省工商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执法的通知》(川工商发〔2017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具备较强的操作性。

二、《方案》出台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我市国家有机产品示范市创建工作。

三、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农业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品种、类别全要素监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担责 、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农业投入品市场质量监管体系。

四、整治行动的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农业投入品质量得到全面控制,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持续良好,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业投入品安全事件。

五、《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清理整顿市场主体。开展市场主体资质清查,整顿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建立农业投入品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共享机制。

二是开展市场监督检查。以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饲料等产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产品,在春耕、三夏和秋种等重点农时季节,农业、工商、质监和公安等部门要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集中开展农业投入品联合监督检查,加强对农资电商、直销配送、农民合作社等投入品经营新业态的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开展投入品质量抽检,建立监管、检测、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依法向社会公开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上溯源头、下查去向。

四是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持续实施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畅通违法案源渠道,加强区域间、部门间案件线索通报、协查协作和联动查处,建立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五是推进农业投入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平台,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在全市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

六是落实行动保障措施。市政府成立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内容,《方案》还明确了农业、经信、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等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大力宣传,各县区政府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保障整治工作经费,落实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严格绩效目标考核,对整治不力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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