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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17-2384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7-12-20 主题词 关于《饲料清洁化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饲料清洁化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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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方案》《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方案》《饲料清洁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为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生态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市政府印发了《饲料清洁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要求

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及其配套规章,通过“五大行动“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的饲料质量安全风险可控、市场清洁、无超标饲料重金属污染环境,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生态安全。

二、方案的目标

通过五大行动的实施,到2020年,饲料质量监测合格率保持98.5%以上,全市养殖动物产品(含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97%以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中的五大行动。

(一)、开展生产企业达标创建。推进饲料生产企业《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建设,到2020年,全市现有6家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规范达标,其他6家企业也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能力水平,确保我市生产的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建设。创建饲料诚信经营示范店(或放心消费农资示范店),树立诚信经营典型,引导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到2020年,实现饲料诚信经营示范店覆盖率40%。最大程度的保障经营环节饲料产品质量的安全。

(三)、开展饲料质量抽检。一是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年度抽样送检饲料样品50个以上;二是开展饲料产品中兽用抗菌药物检测抽检,年度抽样检测饲料样品80个以上;三是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年度抽样检测畜产品样品200个以上;四是开展饲料产品中重金属含量抽检,年度抽样检测饲料样品50个以上,多环节高密度的抽检,以检查漏,追踪溯源,依法查处,以检促质量。

(四)、推进健康养殖。开展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推广无公害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完善畜禽养殖企业卫生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规范企业投入品使用和养殖档案管理,努力提升标准化养殖生产水平,推行科学规范使用饲料,有效控制养殖污染和有害重金属残留,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健康养殖面达到40%以上,确保最后一米的饲料质量安全。

(五)、开展检查执法。 一是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地生根,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二是执法查处,健全违法查处督办制度,建立跨区域内、跨部门配合执法和违法行为抄告等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到2020年,全市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处理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用法律的手段确保饲料产品质量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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