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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7-4589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7-12-22 主题词 广元市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严管重点污染源
我市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严管重点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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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单。建立环境保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权限,重点抽查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市、县环保部门每季度对本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分别不少于5%和25%,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5倍和10倍。

(2)两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重点监控企业名录库,推进执法人员和企业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市113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782家重点排污单位分别纳入名录库,排污单位主要包括制造、采矿、医院、汽修、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现实情况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3)一细则。制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从对象抽取、问题查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方面规范随机抽查行为。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测管协同,充分利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设备,严厉查处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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