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4622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17-12-14 | 发布日期 | 2017-12-22 | 文号 | 广府发〔2017〕4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广元市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指导意见》的通知 |
广府发〔201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