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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7-47651 公文种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7-12-26 发布日期 2017-12-29 文号 广府办函〔2017〕174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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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广元市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广府办函〔2017〕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森林、草原、湿地是陆地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经省政府同意,我市青川县、旺苍县纳入全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以下简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通知》(川办函〔2017〕90号)精神,以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以项目投资为重点,以生态建设为基础,以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为抓手,加快发展现代林业,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扎实推进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各项工作,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建设目标

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青川县达到75%,旺苍县达到60.26%,项目县保护地面积不减少,重点保护物种保护率高于95%,宜林地绿化率达到95%,绿化覆盖率达到80%,通道绿化率大于90%,符合条件的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率超过90%,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1‰。

二、建设重点

以厚植生态底色为导向,强力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为实现由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守住林地保有量底线,稳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实施脆弱地区生态修复工程,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责任机制,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水电、矿山等工程建设及其创面植被恢复。加强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创面生态修复。探索实施碳汇造林和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

(一)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规范和加强天然林非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古树进城。加强林地保护利用,严格落实国有森林和集体公益林管护责任,切实管好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在切实巩固前一轮82.5万亩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不断增加森林植被。将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倾斜,服务脱贫攻坚大局。

(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持林地用途管制,依法审核审批林地,落实“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江河、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科学进行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经营,加快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绿化、彩化、美化、香化、亮化”要求,大力培育城市园林景观。围绕“城市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山水一体化、人居生态化”目标,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系统建设。加强防护绿地建设,完善河道绿化及防护林带建设和附属绿地建设,精细打造城区重要出入口绿化景观。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不断强化铁路、公路沿线生态走廊建设,营造沿江环湖防护林带、生态隔离带、生态景观林带和经济林产业带。

(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森林经营工程,加强品种质量监管,提升完善采穗圃建设,培训嫁接技术人员,加快品种改良,促进基地全面投产见效。科学开展中幼林抚育。对密度过大的中幼林,采取间密留疏、去劣留优,保留珍贵树种和优质树木,优化林分结构;对目的树种密度偏低或者形成天窗、需要进行树种结构调整的中幼林,采取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方式,优化林分结构。规范改造低产低效林。对因结构、生长、立地等不同因素造成的低产低效林,因林制宜采取抚育改造、补植补造、树种更替、土壤改良等措施,促进形成稳定、健康、生物多样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林地产出率。

(五)以抓实林业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国家储备林、林区基础设施、林业产业基地和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形成优势产业区(带)。以200万亩核桃木本油料基地为基础,强化品种质量监管,引进林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开发核心产品,争取形成高端竞争力,延长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木质料食用菌、林下经济、珍稀树木、森林康养旅游、林板加工等特色产业。依托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引导扶持产景一体、林旅融合发展,实现现代林业、中医药康养、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产业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县政府要把生态屏障重点县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事来抓,做到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措施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具体组织、实地督导。要层层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强化组织实施,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生态屏障重点县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建设生态屏障重点县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建设生态屏障重点县的良好氛围,推动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3.严格目标考核。项目县要抓紧制定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程序实施。市政府生态屏障重点县主要指标纳入对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二)政策保障

1.加大财政投入。在省财政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现有工程项目造林投入力度,以及支持在生态建设与保护领域探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基础上,项目县政府要统筹整合有关资源,加大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力度。

2.加强金融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申报贴息贷款和农业信贷担保支持,有序开展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利用,推进绿水青山经济效能释放。积极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申报世界银行及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的开发性贷款推进生态项目建设。

3.加强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碳排放权交易;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护林员政策实施范围;积极申报建设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和保护小区。

4.严格开发管控。认真落实重点功能区负面清单制,分级分类严格林地和湿地用途管制,从严控制转为其他用途土地。从严控制非国家和省重点的商业、服务业、工矿业、城镇住宅、旅游开发等一般经营性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地和湿地。制定破坏林地和森林、草原、湿地、物种等方面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标准,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建立将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破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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