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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1594447/2018-0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8-01-16 主题词 广元市切实保障基层执法中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广元市切实保障基层执法中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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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广元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市乡镇分片区设立安监执法中队23个,基层安监执法力量全面加强,“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2月1日,广元市又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合理核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车辆及其他装备。”

为了满足基层执法中队现场执法、事故救援、应急抢险等工作需要,在县区政府出具保障资金证明的前提下,由市安全监管局统一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公车管理归口权限(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管理在市级),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并经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函〔2015107号)“乡镇级执法执勤用车标配1辆”的标准,一次性为全市新设基层安监执法中队核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23个,并统一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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