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突出环境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911/2018-0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8-01-18 主题词 广元市突出环境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
广元市突出环境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
【字号:
打印
 ⑴突出污染治理。重点推进剩余12个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等问题整改;投入3.5亿元加快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项目、嘉陵江和白龙江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力争2018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8%、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⑵逗硬违法惩治。持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重点打击无证排污、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涉危险废物、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川甘陕、广元、陇南、汉中三省三地联系,常态化开展流域上下游跨区域联合执法。⑶推进社会共治。逐步建立乡镇环保机构,实现环境污染网格化监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依托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