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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8-0362 公文种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8-01-15 发布日期 2018-01-19 文号 广府办发〔2018〕8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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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发〔20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017年“广元七绝”成为全省十大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农业质量和效益提升,带动了农民收入增加。为更好发挥品牌农业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7〕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市级区域优质特色农业公用品牌“广元七绝”为重点,立足本地市场,辐射周边市场,对接国际国内两个大市场,加强品牌创建,强化品牌营销,加大品牌整合,加快形成“区域农业公用品牌+优质农产品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品牌体系,做响做亮广元农产品品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区域集聚。充分发挥农耕文化原生动力和原生价值的重要作用,深度挖掘产业发展的历史地域特征和文化价值,遵循农产品生长特征和区域文脉特征,打破机械的以村、乡镇、县区为区域范畴的行政划分习惯,集聚农业地理文化共性、优势产业带资源,打造跨区域、集聚效应的强势农产品品牌。

2.坚持市场导向。主动适应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有效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形象塑造和传播推广,大力提升“广元七绝”市级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和系列优质农产品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创建具有广元特色和享誉中外的农产品品牌形象。

3.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支持、标准制定、评选认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完善品牌发展金融和财政扶持政策,依法依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良好环境。

4.坚持企业主体。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知名品牌,拓宽推广渠道,提升品牌价值。

5.坚持质量至上。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品牌农产品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保护品牌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行为,创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品牌的社会环境。

6.坚持协同共建。整合资源要素,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推动作用、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作用、专家指导作用和媒体传播作用,鼓励和保障公众参与农产品品牌评价和监管,构建各方参与、共建共赢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三)发展目标。2020年,实现市级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广元七绝”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市培育发展省级优质农产品品牌10个以上。积极引导已注册且享有市场竞争力商标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争创中国质量奖、四川天府质量奖、广元市市长质量奖、四川名牌、广元知名品牌、广元市知名商标。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培育壮大品牌体系

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孵化、创新、整合、信息”工程,培育壮大农产品品牌体系。

1.实施品牌提升工程。提升“广元七绝”品牌,全面丰富和拓展“广元七绝”区域农业公用品牌的内涵和外延,凡符合标准的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均纳入“广元七绝”营销范围。

2.实施品牌孵化工程。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品牌打造实际,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到2020年,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400个以上。

3.实施品牌创新工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强化传统工艺传承和保护,推动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根据农产品生长特性,打破行政区域界线,跨区域成片成带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聚集区,扩大品牌农产品种植、生产规模,激活传统品牌焕发新活力。到2020年,重点创新培育“朝天核桃”“剑门关土鸡”“苍溪红心猕猴桃”“米仓山茶叶”“青川黑木耳”等特色农产品品牌10个以上。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注册数据库,加强梯队建设。

4.实施品牌整合工程。坚持发展壮大市级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广元七绝”,全市符合标准的优质特色农产品要统一使用“广元七绝”品牌形象标志,不断提升“广元七绝”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着力构建“市级区域农业公用品牌+优质农产品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品牌体系,形成以“广元七绝”公用品牌为统领,以优质农产品品牌为支撑,以企业自主品牌为主体的品牌体系架构。

5.实施品牌信息工程。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努力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成一批集展示展销、冷链、物流、包装、储运、配送为一体的农村电商平台。支持农产品电商企业走差异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道路,实现做大做强。到2020年,培育年交易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电商企业10家以上。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1.完善生产技术标准。加快修订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充分发挥九广合作、市校、厅市合作平台和全市农业科技力量,积极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生产及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尽快出台一批新的生产技术标准。苍溪县负责制定红心猕猴桃、旺苍县负责制定富硒富锌茶叶、青川县负责制定广元油橄榄、朝天区负责制定核桃、剑阁县负责制定剑门关土鸡等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育苗、种植、采摘、储藏、营销技术标准。各县区根据主要农产品发展规模、制定相应的生产、营销技术标准。到2020年,全市制订和修订出台农业地方标准累计达到100个。

2.建设标准生产基地。以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为统领,推动各县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有机产品创建,重点推动红心猕猴桃、富硒富锌茶叶、高山露地蔬菜和“两湖”生态有机鱼开展全域有机生产。鼓励企业带动农户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申报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并严格按规程生产,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标准化技术服务体系全覆盖。优先在部分县区、乡镇、行政村创新示范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到2020年,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200万亩,建成全国苍溪红心猕猴桃产业园区、旺苍现代茶叶园区、朝天核桃产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昭化生猪养殖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并完成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报工作。

3.创新“三园”联动建设模式。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对产业结构调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的示范引领作用,创新“三园”联动建设模式。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对产业结构调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行现代农业园区、村特色产业示范园、户办产业小庭园“三园”联动全域覆盖的园区建设模式。2020年,规范建设亿元现代农业园区100个,村特色产业示范园2000个,户办产业小庭园30万个。

(三)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巩固全省首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完善三级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和市、县区、乡镇三级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产品监管能力。全面推进农产品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2.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逐步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大力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优质农产品进入省级以上质量监管平台。

(四)全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宣传营销

1.强力推进品牌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重点加强和央视七套农业频道《每日农经》《致富经》《美丽中国乡村行》等栏目合作,大力宣传推介广元优质农特产品,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元农特产品知名度。

2.创新产品销售方式。创新农产品品牌营销方式,大力发展电商平台、直销配送、农超对接等新型营销发展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国内大中型城市开设专卖店,推广专柜专销、直供直销。到2020年,在国内大中型城市开设“广元七绝”优质农产品专卖店30家以上。

3.鼓励企业参加展会。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参加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各种展销会、年节会、推介会、博览会,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有效对接。

(五)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真研究并积极争取落实国家、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政策,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重点培植打造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农户规模化经营。通过持续发展一批、打造培育一批、遴选支持一批,实现做大做强。到2020年,全市县级以上涉农企业达到1000家,专业合作社3000家,家庭农场6000家

2.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推进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定期开展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能、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3.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品牌意识。大力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按照品牌化要求推进农业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配套完善冷链、物流、包装、储运、配送设施设备,增添精深加工生产线,延伸产业链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品牌,走品牌化经营道路,以品牌引领发展,塑造农产品品牌标志、品牌名称等品牌形象,实行品牌化生产、品牌化营销。

4.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科学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经营,科学规范管理,用好用活国家系列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研究、分析市场,主动对接市场,带动农户抱团闯市场,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共同体。

(六)大力加强品牌管理

1.统一使用“广元七绝”品牌。加快完善建立“广元七绝”市级区域农业公用品牌、优质农产品品牌等授权使用、审核、评价、登记、注册等制度。有序授权企业使用和保护“广元七绝”区域农业公用品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并通过各种展会、新闻媒体、网络广泛宣传推介。健全完善农产品企业品牌目录。健全广元农产品企业品牌名录,建立广元农产品企业品牌目录制度,制定列入农产品企业品牌目录的保护办法和动态管理办法,将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等形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统一发布。

2.依法保护企业自主品牌。加强企业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从严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经营良好氛围。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商标、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

坚定不移狠抓生态环保建设。以全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持续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实现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和饲料清洁化。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实施畜禽养殖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废弃农膜收集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以种定养、种养循环发展模式,努力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分工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元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共同推动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

(二)强化政策扶持。继续实行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制度,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府发〔2017〕65号)规定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认证、推广等工作。各县区也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扶持和奖励政策,确保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统筹管理。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做响做亮“广元七绝”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做优做强“广元七绝”品牌,切实加强品牌管理和维护,共同推进一类产品一个品牌全市公用的品牌管理使用格局。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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