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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8-03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1-30 主题词 工会 部门预算
广元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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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市总工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

市总工会总编制35名,其中市总机关行政编制4名,参公事业编制18名,工勤编制2名,直属事业单位市工人文化宫编制11名。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全国、全省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和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

(二)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工作。

(四)协助各县区党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县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县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和市直属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全省和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省总工会做好在我市的全国和全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及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模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工会职工劳模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13.6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78.2万元增长6.13%;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3.6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78.2万元增长6.1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16.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37万元,公用支出382.92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97.3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当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持平。

三、其他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工会资产属于社会团体资产,故无国有资产说明。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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