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8-04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30 | 主题词 | 广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一、基本情况
市纪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总编制89名,其中行政编制71名,其他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78人,其中行政人员64人,其他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27人。固定资产总额725万元。
广元市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经常性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894.3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80.15万元下降4.34%;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894.3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80.15万元下降4.3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97.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5.67万元,公用支出331.4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697.1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其中:纪检设备购置1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保留车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用于审查、调查等。
三、其他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