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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79823894/2018-01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18-02-02 主题词 住房公积金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中心窗口“六举措”维护缴存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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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积极发挥制度作用,通过“六举措”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制定办事指南、设立宣传牌、公告栏对相关办理流程予以明示。

二是“马上办”提效。将贷款审批时限压缩到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银行及时办理;不准予贷款的,当即做好解释工作。

三是提高抵押登记效率。积极同不动产登记机构衔接,及时受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管理部统一支付。

四是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加强对受托银行及经办人的考核,对服务不佳、效率不高的,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五是加强联合惩戒。协同城乡住房建设部门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中介,严令其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通过电视、网络等公开进行曝光,并纳入公积金失信管理,依法严肃处理。

六是畅通投诉渠道。公开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和举报电话,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快速响应,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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