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市工商局“四措施”加强市城区游动广告监管>>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567/2018-03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8-04-09 主题词 市工商局“四措施”加强市城区游动广告监管
市工商局“四措施”加强市城区游动广告监管
【字号:
打印

为尽可能减少城区内游动广告宣传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游动广告的监督管理。一是依托属地街道和社区,网格式清理游动广告宣传队的数量及基本情况,并全数建档,做到监管有数。二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对城区主要街道开展不定期巡查,严格检查游动广告的宣传内容,对虚假违法广告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三是主动对接噪音、交通投诉平台,在接到因游动广告引起的噪音或交通问题投诉时,及时通知工商执法人员,仔细检查游动广告的宣传内容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同时,对当次宣传广告的商家进行劝导,避免再次选择此类形式宣传。四是加强与公安交警、城管、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行业主管部门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中移交的虚假违法广告予以及时查处,形成监管合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