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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161/2018-05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18-04-16 主题词 《广元市2018年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广元市2018年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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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国家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近日,我市出台《广元市2018年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2018年工作目标:完善气象灾害预警报警体系,大范围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85%,灾害信息公众覆盖率达85%以上。深入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56.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3平方米,城镇(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市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4.8%。海绵城市建设取得突破,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乡村振兴和扶贫开发等规划。

《方案》提出了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并落实了相关责任单位。一是开展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探索构建气候变化脆弱性指标体系及信息系统;二是落实适应理念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三是提高城市建筑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快推进建筑绿色化;四是充分发挥城市生态绿化功能,强化园林绿化生态功能;五是切实保障城市水安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节水型城市建设,严格控制水污染;六是提升完善城市灾害风险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七是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提升公众意识;八是建立完善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支撑和保障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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