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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67/2018-05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8-05-15 主题词 市工商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市工商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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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至10日,市工商局牵头与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对2018年市场主体(企业)多证合一经营情况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是通过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中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按1%比例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分三个检查组,每组4人通过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14户企业的登记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通过检查发现,这批企业分别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营业执照未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二是企业未在核准的经营住所从事营业活动;三是发现企业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即时信息);四是公司开业至今尚未开展经营活动;五是无经营场所但在外地施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10户企业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了现场整改;对5户企业擅自变更经营住所行为的作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同时,市工商局将按程序继续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在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并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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