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401/2018-04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主题词 | 环保督察、河(湖)长制 |
一是治黑水。通过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河道清淤、河堤修复等工程措施,在全省内率先完成第一批城区19条沟道及支流黑臭水体一阶段整治工作,二阶段环卫保洁、蓄水补水、生态景观等生态修复工程,正在进行设计修复方案,计划于2018年底全面完成。
二是清河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从快、彻底对嘉陵江、清江河等河流河道范围内违章建筑、采砂和行洪障碍进行清除,恢复河道行洪能力,截至目前,共清理堆料17万方,平整河道16.5公里,清运回填完成85%。
三是保水源。开展水功能区划,对水质目标控制为Ⅰ类、Ⅱ类的一级水功能区和含饮用水源区的二级水功能区,开展农业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搬迁和取缔养殖场118个,关闭涉河养殖场47处,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72个,目前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主要河流水质相对稳定且均达到Ⅱ类标准,白龙江流域断面水质达到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