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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8-02510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8-05-24 发布日期 2018-06-08 文号 广府办函〔2018〕50号
有效性 失效或废止 主题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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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函〔2018〕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信汶川地震十周年国际研讨会“坚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的重要指示,按照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四严四抓”的部署安排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机发2006号)要求,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以及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九届残运会和第四届特奥会(以下简称“省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防火工作部署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354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40.4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6.95%,亡人数上升100% ,伤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8.68%。一些地方、单位火灾隐患仍然突出,发生火灾的风险依然很高,尤其是夏季气温高升,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增加,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制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安排相关工作任务,及时进行部署,将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和社会单位,尤其在省运会期间,要及时发布防火通告,组织开展防火联合检查。

二、强化责任,全面贯彻消防安全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署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和督促所属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强化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督导。严格按照《广元市火灾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对发生亡人、社会影响大的火灾责任追究机制和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火灾隐患整改的约谈机制。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暑期教育活动统筹安排;民政部门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督促养老机构和其他社会福利、救助等机构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要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民族宗教和文物部门要持续抓好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治理;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净化消防安全环境,要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坚决守好火灾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三、突出重点,大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火灾防控工作,经常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依法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依法铲除。对省、市通报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要组织公安、安全监管、规划建设和住房、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重点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出租房、“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九小”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等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切实整治查处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一)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要紧盯省运会、端午节、“女儿节”、国庆节等重大活动和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尤其是要按照市消安委下发的《“迎省运、除隐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维护省运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稳定。

(二)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石油化工生产、销售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手续;未按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伍,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未按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不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问题。

(四)“三合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排查社区和村庄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五)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严格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和整改,要集中摸排并按程序挂牌至少一处重大火灾隐患;已挂牌督办的,要督促整改进程,确保按期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强化管控措施,防止遗息成灾。积极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市低洼地区的消防安全排查,针对老大难或一时难以整改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步解决现存的消防安全问题。

(六)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将消防安全管理与服务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开“村村通—大喇叭”播消防常识、张贴防火公告、建设消防水池、为贫困户购买消防保险等方式延伸服务职能。以强化镇村消防队伍建设为牵引,进一步深化“1332”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专兼职消防队消防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不断夯实农村防火根基。

四、群防群治,持续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一)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切实加大一氧化碳中毒、天然气泄漏处置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

(二)提升主责落实。定期召开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集中开展消防法制教育,督促消防主责落实。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普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技能培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三)强化消防管理。依托现有网格架构,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基层网格化消防管理,组织网格员开展全员轮训,指导使用消防网格化管理系统,发动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指导村(居)民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完成火灾隐患摸排和入户宣传。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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