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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8-014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6-15 主题词 “三供一业” 财政资金
广元市完善举措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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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25家企业、58589户近20万人口,国家投资达6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已拨付“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金1.43亿元。广元市完善举措推进工作开展,确保6月底前完成移交签约,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负领导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做好部署、协调和督导工作;移交企业负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移交任务;接收单位负重点责任,保证按期完工、群众满意;政府各有关部门负社会责任,“一企一笔”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严格资金拨付。出台《广元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补助范围和拨付程序等规定。对2016年后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实施补助,预拨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资金的30%,工程进度款比例不超过项目资金的80%;对2016年前已移交且移交时未进行维修或维修改造标准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若2016年后重新维修改造予以适当补助。(3)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项目验收和资金清算程序,规定资金清算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未如期提交申请的,由财政部门强制进入清算审核;按照移交任务完成情况拨付剩余资金,未按时完成任务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相应回扣预拨资金。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央属、省属企业,向其主管部门书面反映情况;本地企业、部门推进不力的,由督查机构、监察部门启动追究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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