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市白龙湖管理局“四举措”扎实做好禁渔期“两湖”渔业管护工作>>详情
索 引 号 451266924/2018-01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白龙湖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6-19 主题词 四举措
市白龙湖管理局“四举措”扎实做好禁渔期“两湖”渔业管护工作
【字号:
打印

今年禁渔期间,市白龙湖管理局协调市、县区渔政、公安、海事等部门,督促嘉桓渔业公司扎实开展白龙湖、亭子湖(以下简称“两湖”)渔业管护执法工作,截至6月19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0余次,缴获渔获物2200余斤,销毁虾笼900余个、大型网具400余副,没收电鱼设备8套、非法捕捞船只20艘,劝导教育非法捕捞人员380余人次,处理非法盗鱼人员20余人,依法打击了偷鱼、电鱼等违法行为,“两湖”渔业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一)创新管护工作机制。实行“公司管护+乡镇协助+行政执法+行业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管护模式,坚持联合与分散相结合、水上与陆上相结合、白天与晚上相结合、突击与常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五结合”工作法,实现了“全覆盖、全天候、无死角”监管,提高了渔业资源管护效率。(二)强化重点区域力量。科学划分红岩、虎跳、青牛、鸳溪、金洞、沙洲六大管护区域,每个区域选派10余名管护队员充实管护力量,坚持昼夜24小时巡湖,进一步加大了管护力度。(三)创新管护绩效管理。借鉴全市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嘉桓渔业公司将“两湖”管护工作纳入管护队员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提高了管护队员工作积极性。(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巡逻车、船在沿湖乡镇、村社大力宣传禁渔通告以及“两湖”生态渔业发展相关政策,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增强了沿湖群众保护渔业资源的法律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