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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8033/2018-069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8-07 主题词 苍溪县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苍溪县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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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保障性住房。建立联审机制,每年开展复查,“三审三公示”精准识别。对自愿退出、年审时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保障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在规定期限内收回。设立住房保障资金财政专户,试行差别化收取租金。今年,拟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15套,调整存量经济适用住房为公共租赁住房30套,发放一、二季度租赁补贴1368户、78万元。⑵棚户区改造。出台《苍溪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试行)》,成立棚改指挥部,建立现场巡查制度。对同城异地购房的被征收户,补偿标准由原址的1:1.2提高到1:1.3。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根据签约时间先后和搬迁时间先后,给予10—100元/㎡的奖励。目前,已累计实施改造户数 3500余户,改造面积约50万平方米。⑶危旧房改造。统一享受对象标准,印发《安居扶贫规划建设工作手册》和通用图集,成立10个督导小组114人,深入全县39个乡镇对建房进度和质量安全进行督查指导。今年,全县7054户危房改造已经全部主体完工,预计9月底实现搬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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