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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460/2018-04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8-08-17 主题词 审计 约谈
今后我市这几类人将被审计机关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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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审计厅印发了《四川省审计约谈办法》,该《办法》是审计机关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系统性、苗头性、风险性或整改不力等问题,采取正式谈话的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并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今后这几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审计机关约谈:一是不配合审计,拖延或拒绝提供审计所需真实、完整资料,阻挠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二是拒绝、拖延执行审计决定,推诿、敷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审计机关责令纠正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执行或整改到位的;三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缺失、风险隐患严重,不及时纠正、制止可能导致重大不良后果的;四是审计发现问题涉及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多,需要进行谈话提醒的。

审计约谈后形成约谈纪要,并存入审计档案。对约谈后逾期仍不整改的,审计机关将提请具有管理权限部门追究约谈对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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