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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495/2018-010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8-08-27 主题词 市公安局夯实“三大机制”狠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夯实“三大机制”狠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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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夯实源头管理,建立监管责任机制。以采石场、砖厂、煤矿、搅拌站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为突破口,狠抓源头监和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并签订货运源头企业治理超载超限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建立驾驶员和车辆档案,并深入广大公司举办驾驶员培训,与车主和驾驶员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有效的从货运源头进行了治理。同时,为使广大驾驶员及群众了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加大对农户源头的宣传,印发了《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交通安全承诺书》106000余份,达到了每户户平一份,并由农户签收,收集了农户电话号码5800余个,与各幼儿园签订了校车安全责任书,达到了源头宣传和整治的目的。(2)社会齐抓共管,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要求各乡镇在财政资金中设立道路交通安全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的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受到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件由镇交管办给予50至200元的奖励。对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正在查处的违法行为、不能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做出处罚的、对举报违法行为查证不属实的,不给予奖励。同时,设立了专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3)狠抓路面管控,建立道路巡查机制。加强道路巡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制止、劝阻和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排查和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道路破损、垮蹋、滑坡、路边堆积物占道等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村组及时治理,保障农村道路安全、畅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组织交通管理人员深入村组道路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纠正其它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收集交通违法证据,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针对车流量、节假日、雨季的不同情况,实行定期巡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平时做到每周2次定期巡查,节假日每日巡查,大雨后立即上路巡查,节假日车流量较大,着重加强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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