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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8-023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9-06 主题词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局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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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川财农〔2018〕85号)精神。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2000万元(其中:利州区1000 青川县1000)。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川开发〔2015〕11号)和《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要按照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要加强各项政策的统筹衔接,突出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抓手,不断完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探索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增收新路子。

三、要按照审批的实施方案严格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实施方案若需调整,须按原渠道旅行报批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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