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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8-0438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8-09-20 主题词 广元:基层工作降低招聘条件和开考比例
广元:基层工作降低招聘条件和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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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降低招聘条件和开考比例  
相关权限下放到县区


    记者18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新时期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县区基层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可按照规定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区户籍或在本市、县区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招考。市级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可安排到县区、乡镇机关或脱贫攻坚一线岗位锻炼1年。乡镇、贫困县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形成差额即可开考;符合相关规定的也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吸纳贫困家庭人员创办企业获每人千元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家庭农场。对其中符合扶贫扶持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对到农村创办领办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可提前转正定级。到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档,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级,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
    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少数民族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记者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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