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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67/2018-09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8-09-29 主题词 市工商局重拳整治房地产销售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重拳整治房地产销售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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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行业乱象,广元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四川省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由经济检查支队、合同科、广告科执法人员,组成两支执法检查队,对广元主城区所涉的3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为期7天乱象摸排检查。

重点查看房地产开发商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补充协议、认购书等是否存在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权利、免除开发商责任等行为;排查房地产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封建迷信、升值、投资回报等内容;查看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资金按揭金融机构在办理相关手续中是否存在向买受人转嫁有关费用等问题。

通过检查梳理,初步发现21个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不同程度涉嫌擅自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名义(编号)、利用格式条款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权利、免除开发商责任等内容。房地产广告不同程度涉嫌使用绝对化用语、升值和投资回报、封建迷信、未标明在建和规划中的项目、虚假赠送面积等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依法开展整治和处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乱象问题,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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