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结算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66号)精神,我局以《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81号)下达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结算资金858.5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结算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