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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911/2018-0103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8-10-11 主题词 政协建议答复
对市政协第七届三次会议第35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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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对市政协第七届三次会议第356号建议答复的函


民建广元市委:

贵委员会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江河湖泊主要污染源问题的建议》(第356号)悉,首先感谢贵委员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反应的农村面源污染、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客观存在,提出的四条建议对切实加强江河湖泊主要污染源治理,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我市江河湖泊环境质量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市环保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多次专题研究,并进行了充分吸纳。本提案作为市政协确定的年度重点提案,由杨凯主席亲自督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推进落实提案中好建议和好对策,各级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有力,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多次专题组织协调推进办理情况,提案办理顺利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确保了“一江清水出广元”。

一、提案办理和工作推进情况

(一)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一是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出台《广元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元市工作方案》和各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水十条”各项具体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全市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市政府召开的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会和全市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会议,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要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二是严格逗硬考核。市政府与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签订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目标责任书,将饮用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整治、流域污染治理等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单项考核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水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立法,《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作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通过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于201891日正式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方立法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四是严格制度执行。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通过强化企业环保准入、取水许可、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达标排放、应急预案管理、排污许可等措施促进企业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二)严控工业污染源。一是严格企业准入。坚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推进,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与脆弱区等纳入我市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全市划定生态红线面积2088.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16319平方公里)的12.8%。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涉危涉化涉重等项目带来的水环境风险。开展工业污染源普查,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台账和问题清单。二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第一批清理整治121家。强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年内力争完成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19个项目退出(其中淘汰落后工艺设备13个、关闭6个)。建设完成5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步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稳定运行。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确保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三是严格环保执法。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大力开展暗查暗访,严厉打击工业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环境信访办理。1-7月,全市立案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18起,处罚款228.15万元。其中依法查处四川广融紧固器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并于72日移送市公安局。

(三)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一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完成211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今年109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县区政府建立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成立专业的日常清扫保洁及水面垃圾打捞队伍,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设备,配套完善处理工艺达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二是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完成禁养区内216家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关闭、搬迁,正在开展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模式,推广畜禽粪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等“六分离六配套”技术,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17%,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61家,苍溪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抓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能源项目建设,全市建成大型沼气工程11,年处理生猪粪便10.2万吨,年产沼气121.4万立方米。三是开展废弃农膜收集处理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建立废弃农膜收集处理体系,完善“村回收、乡镇转运、县区集中、市处理”工作机制,建成2520个村回收点、233个乡镇回收站。实施源头减量化,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农用地膜,大力推广农作物栽培新技术。建成广元市废弃农膜集中处理厂,年处理废弃农膜1万吨以上,2020年将基本实现废弃农膜零污染。四是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增施有机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措施,普及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年持续减少,实现使用量负增长。五是全面推进生态养殖。大力推广生态养殖,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白龙湖亭子湖“人放天养”生态渔业快速发展。

(四)强化良好水体生态保护。一是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和《广元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8亿元,建成乡镇及以上污水处理厂91座,到2019年底将实现半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9年底全市普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市、县(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乡镇达70%以上;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二是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整治。2017年,我市率先完成主城区19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相关经验在全省城镇化会议上进行交流,累计清淤50万立方米,建设排污主支管网80余公里、污水提升泵站3座、岸线堤防20余公里,硬化岸边道路10余公里,完成投资4.5亿元。2018年已启动黑臭水体生态治理工程。三是加快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2015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嘉陵江、白龙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6亿元,累计实施流域污染治理项目180余个,白龙湖网箱养殖全面“清零”,水质由Ⅳ类变为Ⅰ类。四是实施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建立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编制发布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落实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置装置的配和建设,对不达标船舶禁止航行和作业。累计拆解老旧运输船舶60余艘、市城区采砂船舶54艘和260余艘运砂驳船。五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完善全市水环境监测网络,在全市主要河流布设10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建设了6个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全市水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定期开展河流水质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六是强化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构建跨省流域协助机制,分别与甘肃、陕西签订了《嘉陵江川陕跨界流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白龙江川甘跨界流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强化流域合作,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当前正着手协调川陕甘三省组建嘉陵江流域环境保护协作联席小组,推进嘉陵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

(五)严格水资源节约保护。一是健全水资源管控体系。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广元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体系。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执行取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二是实行年度取水计划管理。实施年度取用水许可制度。2018年,全市用水总量将控制在6.9亿立方米以内。严控地下水超采和深层承压水开采,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三是大力提高用水效率。积极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工作,推广喷灌、滴灌农业节水技术,倡导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机关企事业节水,加快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2018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将力争比2015年下降1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6.8%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75以上。四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针对全市655个各类排污口,要求逐一制定管理方案,进行分类管理。五是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落实嘉陵江流域水生态补偿,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六是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全面清理取水户基本信息,并按时移交于地税部门,确保我市水资源费改税工作顺利推进。

(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一是全面完成市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工作。2017年,累计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对市城区西湾爱心水厂水源地等2-5个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确保了饮水安全。二是推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全面启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的16个重点问题进行逐一整改,目前已完成6个,其余10个将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三是谋划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达到70%四是开展饮用水安全评估。结合水源地保护开展安全评估,定期组织对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

(七)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一是科学拟定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广元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了24条市级河流的“一河一策”保护方案和2018年度工作清单,建立《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等6项制度,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健全河长体系分级落实责任。成立了市、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县第一总河(段)长、总河(段)长和29名市级河长、183名县级河段长、654名乡级河段长、1438名村级河段长,各级河(段)长均在岗履职。三扎实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现了主要河流水质相对稳定且均达到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目前,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6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Ⅱ类水质要求。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设标准低、运转不正常等问题客观存在,且易受枯水期、农业面源污染和流域输入型水污染影响,水环境质量存在潜在风险。

今年9月,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将在广元召开,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贵委员会提供的建议和对策,一手抓好江河湖泊内源性污染问题整治,一手抓好输入性污染风险防范,全面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坚决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真正擦亮广元生态名片。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打赢打好6大涉水污染防治战役(碧水保卫战、嘉陵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强化措施,严控污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强化综合治理,加大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治理力度,削减污染负荷、减少污染物总量排放。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统筹流域水环境管理。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水环境安全。三是提高能力,严格监管。结合生态环境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铁军。推动在线监控增点、扩面、联网工作。提高水污染防治执法队伍综合能力水平,建立敢打、善打、能打胜仗的水污染防治执法队伍,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人才保障。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通过严格执法助推水污染防治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贵委员会对广元环保工作充分发挥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请继续支持和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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