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18-012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
发布日期 | 2018-10-11 | 主题词 | 规划建设 行政审批 |
⑴优化审批流程。合并办理审批事项17个,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6个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区域评估,将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及首次安装前备案等事项纳入告知承诺事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⑵精简审批要件。取消经备案的建设工程勘察及设计合同等3个审批前置条件,取消设计合同备案等5个审批事项,取消资金到位证明等3项申请材料。⑶实施并联审批。成立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建立《投资项目“一窗进出”并联审批事项、流程、时限清单》等5项清单。在立项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并联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240个工作日压减至65个工作日,在国家改革目标(120个工作日)基础上再提速45.8%。今年以来,共受理事项80件,平均压缩审批时间85%,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