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911/2018-010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8-10-11 | 主题词 | 保卫蓝天 |
(1)城区“治尘”。对市城区及周边90余个建设工地实行“一源一档”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强对市城区城市行道树和绿化带冲洗,城市道路和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全面取缔市城区所有煤堆、料堆,取缔嘉陵江、白龙江(广元段)各类河道采沙场,严格实施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积极应对西北地区沙尘暴对我市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2)工业“治污”。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全市5家水泥厂和2家燃煤电厂全部完成降氮脱硝和脱硫设施改造,市建成区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目标任务,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今年已完成70余家砖瓦企业规范整治,将整治121家“散乱污”企业,自2013以来共计实施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75个,共计节约标煤约80万吨。
(3)全域“治烟”。全域全天候禁烧秸秆,建立秸秆禁烧组织领导、网格化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每年安排300余万元,用于购买粉粹机和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补贴。在市主城区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实行传统节日定点文明祭祀。将餐饮油烟治理纳入民生工程,安排资金800余万元实行“以奖促治”推进餐饮油烟整治示范工程29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