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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8032/2018-084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昭化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0-12 主题词 “四明确”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
昭化区“四明确”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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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报送内容。按照“两单一表一报告”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由区安办制定后书面函告领导干部和承办单位,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2)明确单位责任。区委领导班子成员由区委办公室统一报送,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报送,区委部位领导由各办公室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报送,各乡镇(街道)由各党政办报送。(3)明确报送时间。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实行季报告制度,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前向区政府安办报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表,在2019年1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年度述职报告。(4)明确档案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履职档案要专柜存放,由专人归档管理,查阅和使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应当严格登记、严格审批、严格执行查阅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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