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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495/2018-012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8-10-22 主题词 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四个延伸”纵深推进“秋风”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四个延伸”纵深推进“秋风”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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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整治由“路面”向“源头”延伸。按照“户籍化”管理制度,对辖区出租车、公交车、重点多车单位信息、车辆及驾驶人信息以及交通违法等情况重新进行排查摸底,摸底车辆数量3200余辆,准确录入和更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重点对象管理系统,创新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反馈联动机制,结合“企业星级评定”,将违法驾驶人与所在单位捆绑考核,督促单位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造势,形成震慑效应,实现宣传发动到位、摸底排查到位、源头监管到位。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5篇稿件,印制宣传单5000余份。(2)路面管控由“静态”向“动态”延伸。通过摸索规律、分析共性、总结经验,准确掌握各个时段交通违法行为规律和特点,搜集汇总分析各类日常执勤工作中的信息数据,有针对性地强化重点时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合理安排警力,科学交通分流,完善勤务机制,实行弹性管理动态整治,突破时段、区域限制,适时拓宽、延伸查处时间,调整整治区域与整治重点,灵活机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实现整治工作的方式、时间、空间上的覆盖、零容忍。自10月1日起,在重点时段(白天11:30—12:30,夜间22:00—2:00)分批次共安排3000余人次警力。(3)管控时间由“突击”向“常态”延伸。加大城区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其它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实施“大队、中队、警组、道路、路段”的“五级”网格管理制度,形成“以岗为点、以巡为线”;按照“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动静结合”的工作模式,将路口、路段管理,堵点、乱点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秩序管理,节假日、早晚高峰期交通流组织等各项任务全部具体细化落实到人头、点位。截止10月17日,共检查各类车辆3600余辆次,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70起,其中酒驾34起,毒驾4起,无牌无证9起。(4)交通隐患由“排查”向“整改”延伸。组织路面交警对辖区标志、标线、行人过街设施、学校周边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情况摸清底数,建立道路交通隐患档案,明确隐患整改具体责任单位,积极携手相关部门全程跟踪隐患治理进程,确保治理效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确保标志设置率、标线施划率、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路口灯控率、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标准,有效促进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和谐发展。期间,排查整改各类隐患6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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