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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4032/2018-084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0-23 主题词 剑阁、农村、住房、质量
剑阁县全方位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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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关于加强农房(含集镇个户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剑阁县农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规范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聘请22名有资质的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分片区到各乡镇开展农村住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台账,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整改。(3)聘请培训过的村组干部作为该村的质量安全监督员,全程参与该村房屋建设的全程监管和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管。鼓励村组群众参与农房建设验收,构建县、乡镇、村组和农户“四级联动”农村住房改造质量监管体系,在农村房屋新建、改建过程中严谨选址,严控面积,严格质量,全方位监管贫困村村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贫困村住房安全建设任务。截至2018年10月初,农村危房改造已启动3885户,已完工3501户,启动率达100%,完工率达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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