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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8-0326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10-25 主题词 财政 精准扶贫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7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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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方联动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试点的出发点。为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加大财金互动力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助推脱贫攻坚,2017年8月,我市出台《广元市“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府办函〔2017〕111号),与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全省率先整市开展“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试点工作,按照“政府+政策性担保+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五方联动新模式,逐步构建财政激励金融、金融推动产业、产业助推扶贫的财金互动扶贫机制,有效化解龙 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实实在在解决贫困群众现实困难和长远生计,开辟精准扶贫的新路子。

(2)试点工作对融资主体及其业务范围、融资额度有明确要求。一是对融资主体有要求。《广元市“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试点工作的服务对象须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二是对融资主体业务范围有限制。贷款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果菜茶药、森林产品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新业态。融资主体及其业务范围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申请贷款。三是对融资额度有控制。按10万元至少联结1名贫困人口就业或1户贫困户脱贫的标准确定融资贷款担保额度,单户(个)融资额度控制在10—200万元之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单户(个)融资额度超过200万元以上(不含)的,累计不得超过总额度的30%。

(3)项目申报审核和贷款发放有一套完善的操作流程。在融资主体及其业务范围都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10万元至少联结1名贫困人口就业或1户贫困户脱贫的标准,县区扶贫移民部门负责审查确认融资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合作银行依据市场运作原则和内部审核制度,负责筛选确定融资主体及评级授信,审定融资主体贷款申请,评估发展项目,确定贷款额度与期限;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负责对合作银行上报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担保函。只有合作银行审查通过并获得省农担公司担保函的融资申请才能够最终取得银行发放的贷款,未能通过银行内部审核、省农担公司未出具担保函的融资申请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在启动试点工作时,由于各方面对政策宣传未及时到位和具体操作理解不够透彻,虽然一些融资主体提交了贷款申请,但是因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评级授信、发展项目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未能通过扶贫移民部门、合作银行或省农担公司的审查,因此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4)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截至2017年底,全市合作银行“政担银企户”累计审核上报项目及资金272个2.21亿元,省农担公司担保审批通过205个1.31亿元,实现信贷投放138个1.07亿元。为深入推进“政担银企户”试点工作,我市积极与省农担公司衔接,在市本级、县区均设立了省农担公司办事处,及时解决融资主体、合作银行等面临的各种难题。2018年3月6日,我市召开了深化“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试点工作座谈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移民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农担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市、县区财政、扶贫移民、合作银行等相关人员和融资主体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各级各相关部门就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建议、担保贷款具体业务进行了充分交流,现场解决了贷款审核审批、发放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进一步优化了操作流程,为融资主体提供便利。截至2018年7月底,全市合作银行审核上报项目及资金560个3.75亿元,省农担公司审批通过427个2.82亿元,银行实现信贷投放347个2.08亿元,直接减轻融资主体负担1605万元(其中减少贷款利息1161万元,减少担保费444万元),带动3000人脱贫。我市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得到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的肯定,省财政厅已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目前,我市正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尽快成立省农担公司控股的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全面推进我市“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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