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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83/2018-07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日期 2018-11-09 主题词 环保督察
市卫计委扎实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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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执法监督。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规,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收集、转运、暂存、处置、登记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覆盖医疗卫生机构3463家、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企业3190余家,责令医疗机构整改912家、立案查处377家,立案查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企业20家。

二、规范医废处置。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改扩建)医疗废物暂存点402个,以片区新建、改扩建集中贮存站(点)49个。全市608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委托协议》,直接交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524家,由上级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乡镇卫生院159家、村卫生室2158家、诊所235家,实际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3210家,基本实现了集中处置、全覆盖、规范化。

三、抓好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大气、土壤等检测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机构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更新改善油烟净化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城区医疗机构食堂11家,其中关停5家。

四、强化督察督办。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明确具体的销号标准和程序,实行严格的销号制度,采用清单管理、领导包案、专项督察、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滞后的,综合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监督、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手段,扎实推进督察整改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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