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让司法公正在评议中“看得见”“被认同”>>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030/2018-0521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8-11-09 主题词 让司法公正在评议中“看得见”“被认同”
让司法公正在评议中“看得见”“被认同”
【字号:
打印

让司法公正在评议中“看得见”“被认同”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工作侧记


    本报记者周小丁

    深秋的广元寒意渐浓,会场的气氛却紧张热烈。

    10月30日,广元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中一项特别的议程在市政府会议厅举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民事审判、执行五个庭的庭长正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专项工作评议,神情不免透露着几分紧张。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会议,而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意大考”,是一次直指司法权的监督。评议会上,被评议的庭长逐一述职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对立案、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及相关庭长履职情况提出了问题和建议,问题往往“一针见血”,让接受评议的庭长着实出了一身汗。

    评议调查:延伸“触角”摸实情

    早在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制定开展此次专项评议工作方案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会议征询意见,逐条逐项进行研究,提出重点问题,对细节问题进行了再核实、再补充、再完善,并决定成立五个评议调查组,力求将调查的“触角”尽可能延伸得更长些。

    4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民事审判、执行专项工作评议暨庭长述职工作动员会。在这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指出“要聚焦司法公正这个主题,通过评议评出经验、找出问题、议出激情,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为整个评议工作定下主基调。

    评议有没有深度,能不能评到“点”上,关键取决于调查的深度和广度。

    动员会召开后,调查组兵分“五路”,分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五个庭的工作开展了评议调查。在为期六个月的调查中,各评议调查组通过媒体公布设立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公众评价意见;随机抽查已办结案件,组织专业人员评鉴;抽取法官经办的案件,征求案件当事人、律师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将司法一线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地收集了起来,为评议提供了最有价值的一手资料。

    调查结束后,各调查组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核实,力求撰写的评议调查报告客观公正。

    评议现场:“找茬挑刺”有力度

    “今天的评议,我们只讲问题不提成绩。”评议述职一开始,邓光志便立下“规矩”,这让现场气氛更加庄严肃穆。

    “执行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积案问题仍需进一步加强重视和着力解决。”“一些执行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不强。”“刑事证据规则制度不完善,证人出庭率偏低。”“诉讼与非诉讼性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效果不好”……

    “建议要严格依法立案,防止在法律规定之外,顾及年底结案率考核等因素,不立案、拖延立案等情况。”“要加强与信息合作方沟通,完善网络执行信息查控系统。”“审判庭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审中监督,确保司法尺度统一,杜绝办案瑕疵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

    会议发言一个接着一个,听起来虽然有些尖锐,但句句都是肺腑之言,不但揭露问题,还分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此次评议,不仅增强了我们的宪法意识和人大监督意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更是能帮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准定位,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超深有感慨地说。

    督促整改:一抓到底求实效

    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有关规定,被评议单位及述职对象自接到评议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须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评议意见规定的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在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度未超过半数的被评议对象,须在6个月内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

    “我们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带领全庭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燕在发言时说。在这次评议活动中,各被评议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确保了评议工作有序推进。

    “我们通过评议,借助来自不同领域的委员、代表的视野,对法官进行量化评查、动态考核,从而帮助法官队伍发扬成绩、寻找差距、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从而使得我市的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能感受’、司法权威‘被认同’。”邓光志总结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