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401/2018-011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11-13 | 主题词 | 采砂 |
今年以来,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入实施,我市对砂石资源需求量日益增加,目前全市实际已配置河道砂石资源27处,本年度许可开采量102.14万立方米,距市场需求仍有较大缺口。
(1)科学配置资源。根据全市已配置河道砂石资源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情况,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各县区中小河流砂石资源分布进行全面摸排,编制了新增河道采砂规划,明确了新配置河道砂石的开采地点、开采时限、开采方式、开采量,目前已完成全市2018年河道砂石资源配置28处,共计219.99万立方米。
(2)绿色规范开采。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行政许可,落实采砂许可、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审批等制度,目前已办理25个采砂许可证;督促砂石企业综合采取湿式作业、洒水降尘,修建过滤池、对采砂、加工过程中浑浊和废水进行沉淀处理,设置原料和成品料堆防尘网覆盖等措施,对噪音、粉尘、污水等污染进行减量控制,最大程度减少砂石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严格执法监管。将加强执法监管纳入全面落实河长制的重要任务,建立了以水务部门牵头,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结合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采砂河段采取日常和专项、定期和不定期、白天和夜间等交叉巡查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河道乱堆乱占乱建、“散乱污”砂石生产、非法采砂等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河道执法检查19次,查处违规采砂1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