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64号)精神,我局联合市卫计委以《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99号)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710.59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