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514/2018-059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12-05 | 主题词 | 农贸市场改造 |
李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苍溪县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我县县城晟北市场、西域市场、消防大队片区农贸市场和五龙、龙王、歧坪、元坝、东溪、东青等重点农贸市场的改扩建工程纳入全市农贸市场改扩建总体规划”的建议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目前我市城市总规及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只将市城区农贸市场纳入统一规划,苍溪县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应纳入本级城市规划。
二、关于“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统一摊位设置标准、统一功能分区标准、统一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建成功能完善、区块明晰的农产品交易综合市场”的建议
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及管理设施等方面建设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不仅规定了交易厅棚、地面及墙体、出入口及通道、停车场、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也对档口、计量经营器具等经营设施及办公、检测等管理服务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市场按蔬菜、瓜果、水产、副食等商品大类进行科学分区,对档口合理布局。目前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功能布局相对比较滞后,我局将进一步指导完善农贸市场建设布局。
三、关于“加大对我县农贸市场改扩建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在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年度、分阶段适当向我县城乡农贸市场改扩建工程予以倾斜”的建议
近几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资金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都给予了一定资金支持,且资金直接下达到扩权县。2017年度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示范县项目下达苍溪县专项资金600万元,其中220万元用于农贸市场及购物中心建设。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商务发展规划、餐饮业发展、专业市场建设等方面。今后我局将根据实际,争取政策加大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力度。
感谢您对广元商贸流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