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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18-014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8-12-12 主题词 广元市三轮驱动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保险 力促全市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广元市三轮驱动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保险 力促全市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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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领导全力推动。按照市委王菲书记要求,市政府邹自景市长亲自挂帅,召集分管农业副市长和市级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对策,出台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保险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保险工作负总责,加强各方联动,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2.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参保主体严格按照保险承保要求办理投保手续;承保机构向养殖场(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承保、理赔服务;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拨付、管理、监督等工作;农业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和生猪参保资格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积极参保;金融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做好过程监管、信息沟通、协调指导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3.财政支持牵引带动。市、县区财政部门按各承担2元/头的财政补贴标准对全市能繁母猪、种猪全部参保进行补贴资金预算,养殖场(户)实际承担保费10元/头,保额1400元/头;育肥猪保费由参保养殖场(户)承担,保费5元/头,保额500元/头。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生猪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每头赔偿金额=出险时保险生猪的市场价值-政府强制扑杀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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