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中小微企业出口风险控制及保单融资补偿机制运行方案(试行)》解读>>详情
索 引 号 008453514/2019-0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19-01-10 主题词 中小微企业保单融资
《广元市中小微企业出口风险控制及保单融资补偿机制运行方案(试行)》解读
【字号:
打印

《广元市中小微企业出口风险控制及保单融资补偿机制运行方案(试行)》(以下简称“保单融资”)是针对全市中小微外贸企业没有抵押、质押物等难以融资的问题,提出的一项有针对性的解决举措。外贸企业无需其他任何抵押、质押等条件,通过该机制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进一步推动我市对外贸易持续向好发展。

运行机制:在广元市注册,有海关出口实绩且上年度出口不超过(含)1500万美元,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参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后,凭借相关有效贸易单证、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核通过后,企业按照审定贷款金额向融资担保机构申请出口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机构审核同意后,出具担保函。企业、信保,银行三方签署《出口信用保险赔款权益转让协议》,银行向企业放款。先期试行由广信融资担保公司、长城华西银行广元分行、人保财险广元分公司向企业提供担保、融资和出口信保服务。其他相关机构,愿意执行本方案,经书面申请加入。

政策支持: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短出口信用保险费率最高不超过0.45%,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费率最高不超过0.4%;出口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2%;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之上最高上浮不超过30%;市财政每年在商务发展资金中预算安排200万元,专项用于担保机构对出口融资担保所发生的最终担保损失给予补偿;同时,统筹安排年度上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企业出口保险融资担保费给予支持,减少企业融资成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