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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3602/2019-013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日期 2019-01-30 主题词 人大 建议 办理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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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坯房改造、提速新农村建设的建议》(第6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土坯房改造有关情况

(一)制定出台全市土坯房改造政策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农房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群众至上,突出民生优先,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综合整治村庄环境,全面推进广元美丽、和谐乡村建设。我局代市人民政府牵头起草了《广元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42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广元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详见附件)。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5各方面:一是总体要求,二是目标任务,三是重点工作,四是支持政策,五是保障措施。这里着重就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向您作解释说明。

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拆、保、改、建”相结合的方式,到2022年基本完成全市17.32万户农村土坯房的分类改造整治工作。其中,拆除按相关规定应拆未拆土坯房3.68万户,指导改造有现行政策补助的唯一常住土坯房4.52万户,支持改造无现行政策补助的唯一常住土坯房7.63万户,鼓励拆除全家常年在外定居而长期未居住的土坯房1.48万户。

重点工作:“拆除按相关规定应拆未拆土坯房”,即通过法律途径和广泛动员宣传,拆除弃闲和建新未拆旧闲置土坯房;“指导改造有现行政策补助的唯一常住土坯房”,即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涉及的土坯房改造建设;“支持改造无现行政策补助的唯一常住土坯房”,即针对不能纳入现行改造建房政策的仍在居住使用土坯房,各县区要按照不突破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改造补助标准的原则,结合自身财力,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补助补偿标准;“鼓励拆除全家常年在外定居而长期未居住的土坯房”,即探索制定相应补偿政策,引导已在外购房的农户拆除原有土坯房。

进度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完成前期研究、政策准备和改造规划,启动改造行动;2018年完成土坯房改造34635户(约占总数的20%);2019年完成土坯房改造34635户(约占总数的20%);2020年完成土坯房改造51953户(约占总数的30%);2021年完成土坯房改造34635户(约占总数的20%);2022年完成土坯房改造17318户(约占总数的10%),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在时间进度安排上,优先改造危旧土坯房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土坯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土坯房改造必须于2020年脱贫验收前全面完成。

同时为有效盘活农村闲置房屋,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广元市开展农村闲置农房长期租赁试点工作建议方案(审议稿)》,开展农村闲置农房长期租赁试点工作。该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审定后印发。

(二)目前全市土坯房改造进展情况。截止20187月,全市土坯房改造共开工40257户,开工率为100.1%(按省住建厅的任务39270户计算),完工34834户(其中完成拆除(不建新)1116户,保护提升157户,维修加固12456户 ,拆旧建新21106户),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29244户的119%,完成市年度目标任务34635户的100.6%,完成省厅下达目标任务数39270户的88%,完成全市五年总目标任务数173176户的20.1%

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改造土坯房有关情况

为整合项目、整合资金,进一步拓宽我市农村土坯房改造渠道,我局与市国土资源局就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改造土坯房进行了研究。

2018年全市正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33个,计划复垦耕地18795亩,其中将竣工验收26个,复垦耕地13999亩。2018年拟立项项目47个,计划复垦耕地18100亩。按照每户土坯房拆除复垦耕地0.66亩测算,2018年正在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范围内预计可改造土坯房约28477户,其中能完成约21210户;2018年拟立项的增减挂钩项目可改造土坯房约27424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实施土坯房改造工程。我局将充分发挥安居办统筹协调作用,扎实推进全市土坯房改造行动。一是围绕五年完成改造任务39270户的总目标任务,按照“拆、保、改、建”相结合原则,分年度、分类统筹推进。加强土坯房改造监管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住房安全。二是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区开展市民长期租赁农房试点工作,探索共建共营模式,吸引民间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支持农村土坯房改造。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国土部门的对接,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或将增减挂钩指标分配向土坯房集中的地区倾斜,优先将土坯房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信贷支持政策的宣传,加强与县区和金融机构的工作对接,指导县区用好、用活金融贷款政策和资金,以解决我市土坯房改造资金瓶颈问题。

(二)着力实施旧村改造提升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坚持把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易地搬迁与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突出自然生态和田园景观,美化乡村公共空间,推进乡村绿化和公共照明,建设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乡村建筑,不断提升乡村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指导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传统村落宣传、保护力度。



(联系人:徐頔;联系电话:18113692181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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