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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4032/2019-014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2-21 主题词 剑阁县稳步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剑阁县稳步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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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筹部门协作。加强林业、财政等部门密切协作,并结合保险承办机构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出现的各项问题。(2)明确保险内容。明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剑阁支公司为该县政策性森林保险的承保机构;明确保险标的,县境内生长和管理正常的80.25万亩公益林和144.17万亩商品林纳入保险范围;明确保险金额,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每亩保险金额按保险林木的再植成本而定,公益林为550元/亩、商品林为800元/亩,保险期限为1年。(3)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增强农民群众风险、保险意识,引导、组织和带动林农集中投保。同时鼓励国有和集体林场、林业企业、林农合作经济组织、林业专业大户带头参保,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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