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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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9-01078 公文种类 决定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18-10-18 发布日期 2018-10-19 文号 广府发〔2018〕22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授予莫玉立等129名教师第三批“广元名师”称号的决定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莫玉立等129名教师第三批“广元名师”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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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发〔201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名师工程的意见》(广府办发〔2013〕81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关于实施名师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7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广元教育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莫玉立等129名教师第三批“广元名师”称号。

希望获得“广元名师”称号的教师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优秀品格和进取精神,努力提高自身师德水平和业务素养,促进全市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全市教育人才的智慧和力量,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


附件:第三批“广元名师”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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