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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68/2019-02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9-03-20 主题词 扎实开展依法治市“大比武”建设法治广元展现“新作为”
岳大文:扎实开展依法治市“大比武” 建设法治广元展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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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职能全面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市司法局。重组后的市司法局将承担统筹协调法治工作,开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简称“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此,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始终坚持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职能,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彭清华到省司法厅走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通过扎实开展依法治市“大比武”,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广元中展现“新作为”。


紧扣职能职责 全面开启依法治市工作新征程

立足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把准工作定位、提升政治站位,辅助党委政府做好法治事项决策,助力市委统筹法治广元建设方略。

强化理论研究。立足市情开展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科学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总结推广县区、市级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为市委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决策参考。

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及时就法治工作重大事项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协调解决全面依法治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强化督促检查。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总目标,健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制,努力把法治建设的“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立足服务大局 全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新体系

以“全业务、全时空”为目标,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重点)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四项基本功能定位,全面落实《广元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纵横相连、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三维”公共法律服务新体系。

加快平台建设。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通过县区建“中心”、乡镇建“站点”、村社区建“室”,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实现实体平台有形覆盖;通过“搭建一张网络、串联两级平台”,在网站、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受理通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规查询、智能咨询、服务指引等“零门槛”的网络法律服务;完善“12348”热线平台建设,健全与“12345”“12315”“12333”“12338”等热线之间衔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优势互补、数据共享、协调顺畅的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整合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将“法律顾问微信群”升级为“法律服务微信群”,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着力推进“智慧矫正”“远程调解(仲裁)”“线上援助”建设,实现法律服务事项全覆盖、无死角。

提升队伍素质。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执法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开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开展法治交流活动,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坚持以法固稳 全面开创维护社会稳定新局面

紧密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一主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妥善处置各类社会矛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群众有更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强化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形成责任闭环,构建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高质量制定行政法规。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立法工作,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高水平开展法治宣传。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统领,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宣传教育“四项制度”,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法律进重点项目”“以案释法”活动。

高效率抓好安全管理。发扬“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安全为底线、改造为宗旨,深入开展“一主三化六行动”,依法依规创新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部署,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德治法治自治实践,逐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践行为民宗旨   全面塑造人民群众满意新形象

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围绕“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目标,以“四型机关”创建为载体,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切实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法治广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加强政治教育。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一意见两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建带队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切实践行“忠诚、为民、尚法、担当”四川司法行政精神,建立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加强能力提升。科学设置机构职能职责,鲜明用人导向,重用德才兼备、敢为善成的干部;选派机关干部开展“驻在式”调研,实现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全覆盖。

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政治业务培训,引导其依法执业、规范执业。


(作者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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